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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名領高鐵旅客遺失物 男子從北一路領到南

吳男利用高鐵網站旅客遺失物公告,鎖定有價值的物品並佯稱是失主冒名領取。(圖擷取自高鐵網站)

吳男利用高鐵網站旅客遺失物公告,鎖定有價值的物品並佯稱是失主冒名領取。(圖擷取自高鐵網站)

2019/08/05 14:51

[記者鄭淑婷/桃園報導]47歲吳姓男子因經濟狀況不佳,竟利用高鐵網站旅客遺失物公告,到各站佯稱是失主冒領遺失物,專挑金飾、菸、酒等物品,從2016年10月7日起至2018年2月23日,從南到北總計冒領了18次,高鐵發現吳男也太常遺失物品了,覺得有異報警處理,吳男才坦承是因經濟狀況不佳,才異想天開冒領遺失物,桃園地院法官審結依詐欺取財、共18罪,判處吳男應執行1年6月徒刑。

吳男供稱,他透過高鐵在網路上公告的遺失物品招領資訊,查看各站如有較為高價的遺失物,就會前往各站向站務人員或客服人員,佯稱自己是失主;吳男於2016年10月7日在高鐵台中站,成功領得1枚金戒指後,食髓知味又陸續在台中、桃園、左營、南港、苗栗、板橋等站,冒名領得高粱、香菸、裝在免稅提袋內的巧克力、威士忌、手機、高鐵車票、羽絨背心、睡袋等,至2018年2月23日為止,總計得手18次。

高鐵發現吳男異常具領遺失物而報警,警方循線追出吳男到案,並在其住處查扣部分領走的遺失物,法官審結依詐欺取財、共18罪,判處吳男應執行1年6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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