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讓妳舒服...」 色狼糾纏夜歸女襲胸、撲倒強脫褲
蔡男纏住獨行婦女,連續偷襲胸部數次,還進一步將女子撲倒在地,上下其手,企圖脫掉牛仔褲鈕扣。(情境照)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有攜帶刀械強制性交未遂前科的蔡男,去年在西屯區至善路,像野狗一樣纏住獨行婦女,在周遭盤繞,連續偷襲胸部數次,還進一步將女子撲倒在地,上下其手,企圖脫掉牛仔褲鈕扣,女子極力反擊,蔡還說「要讓妳舒服」,所幸女子前夫獲報趕到現場才未遂,台中地院依強制性交未遂判2年10月,並在執行完畢或赦免後,令入相當處所,施以監護3年。
據了解,蔡男2005年在某天深夜,以機車撞倒獨自騎機車女子,再以刀架住女子到路旁草叢,稱若不從即欲殺人,見女子受控制,還稱:「等一下要配合,叫大聲一點,讓我舒服一下」,此案被判加重強制性交未遂5年,並強制監護3年,已服刑完畢且強制監護完畢。
蔡男2018年5月24日凌晨2時,在至善路上,看「珍妮」(化名)下計程車,獨自一人步行,蔡從後方跟隨,瞬間出手摸胸一下,即跑離現場。
「珍妮」一時驚嚇無法反應,但繼續步行,蔡男像野狗一樣,見獵物沒有後援,又繞上前來,再徒手抓捏胸部一下,後在「珍妮」身旁周遭盤繞、跑動,伺機出手抓摸胸部,自得其樂。
「珍妮」趕緊躲藏跑上陸橋,趁機向前夫求救,但蔡男跟上路橋,壓制「珍妮」在地,仍將手伸進衣服內撫摸胸部,還說:「要讓你舒服」等,以下體磨蹭身體,另手企圖解開牛仔短褲鈕扣,已著手企圖性侵,但「珍妮」持續反抗而未果,又將手自褲管欲伸入內褲,「珍妮」用膝蓋激烈反抗,以手機攻擊,蔡為了躲避暫時離開。
「珍妮」前夫在電話中要求她在現場等,蔡男見「珍妮」還不走,又繞回來,自後方接環抱「珍妮」,所幸「珍妮」前夫即時趕到場制止,並報警處理。
被告到案後辯稱只想襲胸,否認要性侵,也簽下金錢賠償和解,但卻未付錢,「珍妮」還是要依強制執行求償,法官說前案執行未收效果,判2年10月,仍應施以監護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