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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酒後偷騎機車 把後載女子摔成重傷 老爸賠660萬元

少年凌晨酒後無照騎機車載人致乘客重傷,付出代價慘重。本照片為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陳鳳麗攝)

少年凌晨酒後無照騎機車載人致乘客重傷,付出代價慘重。本照片為示意照,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記者陳鳳麗攝)

2019/07/24 09:48

〔記者陳鳳麗/南投報導〕南投縣16歲吳姓少年在卡拉OK喝酒,認識劉姓年輕女子,便騎父親的機車載女子回家,在途中出車禍,劉女受重傷,保險公司依強制責任險支付207萬餘元,但因少年無駕照又酒駕,保險公司向吳父求償,而吳父先前已付劉女452萬元和解金,為此父子得付出660萬元的代價。

該起少年酒騎父親機車載年輕女子的車禍,發生在4年多前,當時16歲吳姓少年在凌晨2點多,在縣內某家卡拉OK店喝酒,認識劉姓女子,兩人都喝得有點茫,換算呼氣酒測值,吳為每公升0.79毫克,劉女則為0.64毫克,行經一處橋梁時,吳姓少年機車自撞橋墩。

致劉女創傷性蜘蛛膜下腔出血、左肺氣胸、右肺挫,手骨折、脾臟破裂,保險公司依汽車強制責任險給劉女第一級殘廢給付200萬元,及醫療和相關費用7萬多元。由於吳姓少年無照駕駛且酒駕,定保險公司得依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規定代位向吳姓少年的父親求償。

吳父和吳姓少年曾指劉女因與少年在騎車時爭執,手去拉少年握車把的手才會失控,惟因無證據法官不採信,認為保險公司求償依法有據,應照該金額賠給保險公司。由於吳姓少年在該案訴訟期間已滿18歲,因此自願與父親共同承擔,兩人都要負償責任。

吳父在審理期間曾請求降價,強調他因與劉女和解,已付了452萬元和解金,但未獲同意。為此吳姓少年的父親放縱兒子無照騎車又酒駕,付出的代價頗高。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少年無照又酒駕,保險公司賠強制險給受傷對方後向少年父求償207萬餘元判准。(記者陳鳳麗攝)

少年無照又酒駕,保險公司賠強制險給受傷對方後向少年父求償207萬餘元判准。(記者陳鳳麗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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