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歲女童控媽媽同居人性騷 反遭媽媽作證打臉!原因是...
7歲女童控母同居人對她性騷擾、猥褻。(情境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7歲女童,指控母親同居人阿新(化名),常對她性騷擾,還伸手撫摸她的下體,阿新反駁稱,女童屁股紅腫及刮傷是被紅蟲叮咬抓傷,女童母也力挺同居人,因女童身上無明顯外傷,也未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新北地檢署因此認定阿新罪嫌不足起訴
女童指控,2017年9月至去年9月間,阿新趁幫她洗澡時,撫摸她「小妹妹」,看電視時還會摸她的腳,並會趁機強抱她、親吻她的手指跟臉頰,涉犯乘機性騷擾、加重強制猥褻罪。
阿新經檢方傳喚未出庭,但警詢時表示,女童屁股紅腫及刮傷是被紅蟲叮咬抓傷所造成,女童便溺時,他會協助女童母一起清理,否認故意觸碰女童下體,而親吻是跟女童玩,女童母在場看到有制止他,否認犯行。
女童母則說,阿新幫女童洗澡時,會碰觸到她下體,但她都在場,且女兒常憋尿憋到受不了尿在內褲,造成尿疹還會用手抓癢。
檢方認為,除洗澡時間外,女童未指控阿新有在其他時間摸她下體,加上女童除身體多處及下體抓痕、紅疹外,並無明顯外傷,認定女童是因尿疹而抓癢,因此採信阿新辯詞。
女童母並強調,阿新很疼女兒,女兒常討抱,她工作完回家很累,要求阿新幫她按摩,女童看到後也會叫阿新幫她按,女兒甚至會爬到阿新身上玩,阿新會把女兒抱下來放在床上,親女兒一下「逗弄」,檢方認為阿新行為應出自疼愛,加上行為時女童母都在場,主觀上難認阿新有性騷擾及猥褻犯行,因此處分不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