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爽擦撞車子留痕跡 男怒拿水管狂敲女騎士頭
翁姓男子涉嫌觸犯強制、傷害、毀損罪,桃園地檢署聲請簡易判決處刑。(記者周敏鴻攝)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翁姓男子去年12月20日中午駕車經過桃園市新屋區時,與騎乘機車的徐姓女子碰撞後,翁男不爽,先拔走徐女機車鑰匙,再拿塑膠水管敲擊徐女頭部,還好其他用路人經過發現制止,翁男才罷手,桃園地檢署已因翁男觸犯強制、傷害、毀損罪案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當天中午翁男(54歲)開車經過新屋區高鐵南路、青田路口時,與騎乘機車的徐女擦撞,翁男停下車查看,發現自己的汽車留下擦撞痕跡,非常不爽,就拔走徐女的機車鑰匙,不讓徐女離開。
檢方說,翁男認定徐女「故意」碰撞他的汽車,返回車上拿出塑膠水管,先猛力敲打徐女的機車,敲壞機車的儀表板、兩側後照鏡,又朝著徐女的頭部敲打,徐女嚇得蹲地抱頭,仍被打得左前臂瘀挫傷、右下肢擦挫傷。
還好陳姓男子駕車經過,目睹翁男毆打徐女,一面報警,一面下車制止翁男,翁男才罷手,並被趕來的警方送辦。
翁男否認毀損以外的犯行,他解釋,徐女是故意撞他的汽車,他憂心徐女脫逃,才會拿走對方機車的鑰匙,因徐女抓著他的手不放,他才會拿塑膠水管敲打對方的安全帽,若徐女不伸手阻擋,根本不會受傷。檢方認為翁男所辯,不足採信,已因他涉觸強制等罪嫌案件,向桃園地方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