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年前圍毆藝人包小柏 躲過12年半追訴期免訴

包小柏(右)去年EMBA畢業典禮,老婆開心挽手合影。(資料照,記者胡舜翔攝)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藝人包小柏13年前華視錄「快樂星期天」綜藝節目時,被架至吸菸室遭一群人圍毆,檢警隨後逮捕黃、張、王姓3名男嫌,依妨害自由、傷害等罪起訴,張、王已受到法律制裁,但黃男在審理時逃跑被通緝逾12年半,如今已超過追訴期,台北地院今判黃男免訴。
包小柏是在2006年1月12日,赴華視擔任「快樂星期天」來賓參加錄影,傍晚5時突有多名男子現身攝影棚,向包小柏揮手,包小柏離開休息室去查看,卻被其中一男架進吸菸室,向包小柏嗆聲說:「你講話小心一點」,呼包小柏巴掌,打飛包小柏的眼鏡,3男接著圍毆包小柏,現場一片混亂,過程約2分鐘,工作人員合力將拉開3男。
警方將鬧事的時年23歲黃男、22歲張男、24歲王男移送法辦,他們口徑一致供稱,不滿包小柏講評時的毒舌言論,「專損新人、專捧大牌」,氣不過而起意教訓包小柏。
案發前1個月、2005年12月,正好發生藝人余天的兒子余祥銓,上「快樂星期天」挑戰「藝能歌喉戰」單元,演唱一曲「找自己」,不但走音還大忘詞,被評審包小柏批評「余祥銓,你是藝人嗎?你受過訓嗎?」、「拿了麥克風就是歌手啊?有了樂隊老師幫你伴奏,你就是天王了嗎?這只是變成你高級的卡拉OK場所」,評審們一致把余祥銓轟下台,風波轟動一時,不久包小柏就被圍毆了。
檢警調查,王、張2男下手當天專程從雲林搭車北上,在桃園與黃男會合,再赴華視附近的咖啡廳等候,確定包小柏到場後就進入打人;警方訊後依妨害自由、恐嚇、傷害等罪嫌送辦,檢方起訴後,黃男屢傳不到而被法院通緝。
判決指出,全案發生於2006年1月12日,檢方同月16日啟動偵查,同年6月12日起訴3男,2006年6月22日北院受理分案,追訴權時效為12年6個月,時效計算至今年5月15日期滿,但黃仍逍遙法外,逃過追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