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停車好難?三寶這樣停車... 警察看傻眼
老翁停車時沒抓準角度,擦撞路旁廂型車。(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警局三分局交通分隊接獲一起交通事故案的報案,施姓車主說,他把車停在南區五權南路住家附近,左側卻被擦撞,希望警方幫他找出肇事人,警方調閱監視器,卻見頗為誇張的停車過程,75歲洪姓老翁,開車想倒車進入停車位,停車空間頗寬敞,他卻抓不準角度,進而擦撞施男的廂型車,更差勁的是,老翁停好車後,不查看施男的廂型車,隨後逕自離去,警方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開罰,可處1000至3000元罰鍰。
三分局交通分隊日前接獲報案,施男指自己愛車左側車身,有一道明顯的痕,但他不清楚是誰撞上他的車,希望警方能找到肇事者,讓他可以向對方求償,警方立即調閱監視器,很快掌握車牌號碼與75歲的洪姓駕駛人。
洪姓老翁說,當時下著雨,他停車時角度沒有抓好,突然聽見碰撞聲,自己下車查看後離去,他不知道自己擦撞對方汽車,警方卻從監視器發現,老翁想要倒車,將車停入停車格,卻在調整倒車角度的過程中,擦撞施男的廂型車,施男的廂型車還明顯晃動了一下,老翁卻是從容不迫地將車停好後,下車察看自己的愛車,但卻一眼都沒有去檢查廂型車,沒多久之後,老翁再次上車,將汽車駛離現場。
分隊長蔡興邦表示,洪姓老翁倒車撞上路旁車輛,事故後沒有依規定處置,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62條開罰,可處1000至3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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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翁的汽車有明顯擦撞痕跡。(記者張瑞楨翻攝)
廂型車被老翁擦撞,留下一道明顯痕跡。(記者張瑞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