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酒駕大執法3天取締45人 機車駕駛酒駕是汽車2倍
雲林縣酒駕取締3天開罰45人。(記者林國賢翻攝)
〔記者林國賢/雲林報導〕酒駕取締專案結束,雲林縣3天共取締45人,其中包括1人拒檢、3人拒測依新罰則開罰18萬元,另有2件3人同車旅客連坐開罰;雲林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尊重生命酒後不開車,請民眾不要拿生命與荷包開玩笑。
雲林縣警察局在縣內6個警分局轄區酒駕熱點連續3天展開攔檢取締,共取締45人,其中汽車駕駛人酒駕有11人、機車有23件、1件慢速車輛,機車反而是汽車的2倍,交通隊提醒民眾不要有「騎機車比較不會酒測的迷思」,心存僥倖只會害人害己。
交通隊長曾智揚表示,酒駕肇事後果嚴重,尤其是新罰則上路後,違規罰款幾乎全部加倍,若5年內再犯拒檢拒測罰直接從18萬元加倍開罰,未來,仍會加強酒駕取締防制等相關勤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