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仁雙屍命案死囚再審 鑑定人:謝志宏應未參與殺人
謝志宏(右)被指涉入台南歸仁雙屍命案,被判多次死刑,關了19年,今年3月間才獲釋。今天他由辯護律師(左)陪同,到台南高分院開再審庭,他再次強調他沒有殺人,有信心法院最後會還他清白。(記者王俊忠攝)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男子謝志宏被控涉嫌19年前發生的台南歸仁雙屍命案,一、二審被判多次死刑,8年前死刑定讞;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去年9月發現,當年警方隱匿謝志宏所寫的行蹤手稿等多項新事證,聲請台南高分院再審獲准,台南高分院今天下午第2次開庭,鑑定人藍錦龍出庭研判,這起命案極可能是同案被告郭俊偉一人所為,謝志宏應未參與殺人。
謝志宏開完庭後與律師步出法庭,律師說,鑑定人找到很多案情真相與細節,讓法院更加清楚案情的癥結點,相信能儘快水落石出。謝志宏則再次強調,他確實沒有殺人,有信心法院最後會還他清白。
檢察官林志峯囑託先前監察院委任調查該案的宜蘭縣警局鑑識股長藍錦龍,作成一份鑑定報告,藍錦龍今天出庭接受檢方與謝志宏委任律師詰問,他從現場相關事證與被告供詞研判,這起雙屍命案極可能是被告郭俊偉一人所為,推翻郭男聲稱是他與謝志宏接力殺害陳女與張姓老農的說法。
藍錦龍說,陳女全身有48處刀傷,第一刀應是落在背部,致命傷是刺到心臟的背部1刀與前胸3刀,並非郭俊偉所說的先刺腹部與前胸,郭俊偉先後說,刺陳女的刀數有7、8刀、10幾刀到20多刀,刀數及咬定謝志宏刺殺陳女的過程,與現場跡證事實不符;老農身上有5刀、6處創傷(其中1刀有進、出兩傷口)。
藍錦龍指出,郭俊偉說第一刀先刺陳女腹部、他與謝志宏兩人互換凶刀、老農被翻動等供詞與現場事實不符,可以認定殺害陳女與老農極可能是郭俊偉一人所為,當天郭有喝酒、對陳女過度殺害48刀,是有此動機;謝志宏則無此動機。
此外,謝志宏騎乘到場的機車、把手、衣物及拖鞋都無血跡反應,藍錦龍認為,若謝志宏參與殺人,所騎機車與身上衣物不會沒有沾到血。檢方也說,當時被警方隱匿的謝志宏手寫行蹤稿,沒寫到有參與殺害陳女及老農,可信度很高;法務部法醫研究所也在2010年推翻自己2003年鑑定所做老農傷勢是兩名凶手所為的結論,改稱無法指認凶手人數。
藍錦龍還說,謝志宏的筆錄有可能是被警方捏造、陷害。合議庭法官則說,如有必要,不排除開庭再找法醫研究所瞭解此案的法醫,到庭驗證藍警官的鑑定結果。
宜蘭縣警局鑑識股長藍錦龍(見圖)接受台南高分檢檢察官囑託鑑定2000年台南歸仁雙屍命案相關事證,他研判,這起命案極可能是同案被告郭俊偉一人所為,謝志宏應未參與殺人。(記者王俊忠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