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拉ok店藉酒意摸乳 酒客遭強制猥褻罪判刑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不少酒客喜歡強摸酒店、卡拉OK店女公關、或女服務人員胸部等隱私處,自以為只是吃豆腐,實則已經觸犯猥褻罪!
桃園李姓男子憑藉常客身份,不但將未婚的卡拉OK店女老闆、服務小姐身上亂摸,還伸手到她們內衣內摸乳、搓捏乳頭等猥褻行為,她們不甘受辱提告,李男卻掰稱僅塞小費,未碰到兩人,李的律師甚至大言不慚說若有撫摸情事,頂多是性騷擾;但高等法院認定李猥褻犯行明確,依兩個強制猥褻罪判8月徒刑。
李男被控2016年9月30日下午3時,和友人到常光顧的桃園一家卡拉店內飲酒、唱歌,不久,友人先離去。李男要求頗具姿色的女老闆小雅(化名)陪他喝酒、搭肩,還將他的頭緊貼小雅的臉,小雅雖無奈只好陪他喝幾杯。李男因性慾高漲,突然伸出鹹豬手到她的領口內撫摸她的左胸,還伸到內衣裡把她的乳頭往上撥,將整頭乳頭露出內衣,如同A片情節。
小雅故作鎮定,心想「李男是常客,不能當場撕破臉」,將李男的手捉住,並起身後退一步脫身,一旁的服務小姐小容(化名)目睹整個過程。
下午6時,小容到李男包廂替他清理桌面。李男見小容身材曼妙、年輕貎美,又起色心,竟伸出雙手捧著她的臉貼近他的臉,並如法泡製猥褻小雅犯行,將手伸進小容衣服內強摸其右胸,並用力搓、捏她的胸部,滿足性慾。
事後,小雅、小容不甘受辱,控告李涉強制猥褻罪,檢方將李男起訴。
法院審理時,李男否認對小雅、小容摸乳等猥褻犯行,還辯稱有塞小費給小容,但未碰到她們,李的律師主張,李塞小費給她們,即使有撫摸胸部行為,因並非強暴脅迫手段,頂多只是性騷擾。
高等法院傳訊小雅,她證稱可以陪客人唱歌、喝酒,但不允許客人上下其手行為,小容則證稱李男對她和老闆娘都亂摸,當時已嚴詞拒絕,但李男不理會,並否認李男有塞小費給她,合議庭勘驗監視器畫面後綜合證據認定李強制猥褻犯行明確,考量審理時李和小雅兩人和解,依2個強制猥褻罪判李8月徒刑,得易科罰金24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