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第三代詐貸案移審 詹舜淇籌不到3000萬保金改收押
欽泰國際負責人詹舜淇。(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從老牌食品企業泰山(1218)分割出去的欽泰國際股份有限公司,遭檢舉向14家銀行詐貸44億元,檢調調查後,認定有9億元確實是詐貸,昨依違反「銀行法」起訴詹家第三代、欽泰負責人詹舜淇,與擔任特助的胞妹詹雅琳;全案今移審台北地院,法官訊問後,諭知詹舜淇3000萬元交保,但因他覓保無著,改為羈押禁見;詹雅琳600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和出海。
檢方昨起訴痛批詹家兄妹,利用泰山集團第三代家成員的名義,以假交易、真借貸方式投資海外投資,洗錢到美國購買飯店,去年出售飯店,將款項轉匯給子女、女友名下,幫子女在美國置產,造成多家銀行9.8億元呆帳,違反銀行法,起訴兄妹各具體求刑8年,並請求宣告沒收9億8578萬餘元不法所得。
檢調調查,欽泰國際自2014年3月至2016年底,陸續向14家銀行貸款,其中以台中銀約2300萬美元金額最高,其次是華南銀約2000萬美元,再來是第一銀約1900萬美元,其餘銀行200至700萬美元不等,總金額高達1.5億美元,換算新台幣約44億,其中有9億多元是透過偽造電子零組件訂單詐貸得手。
檢調今年4月發動搜索約談,昨天起訴,今移審北院。法官開庭訊問後,認為兄妹2人涉嫌重大,但沒有羈押的必要,諭知2人各以3000萬、600萬元,但詹舜淇籌不到錢,覓保無著,法官改諭知他羈押禁見。而詹雅琳則是順利籌款,傍晚5點30分許辦妥交保手續,離開北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