奪3命飆仔謝亞軒 當街砍人判刑5年4月
北院今依重傷害罪將謝亞軒判刑5年4月。(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男子謝亞軒去年10月在台北市南京東路上競速飆車,撞上人行道撞死3位無辜路人,目前仍在押由台北地院依殺人罪嫌審理中;謝男先前另被控為了幫友人討債5萬元,在大街上持西瓜刀砍人,被害人幸運未被砍中要害,撿回一命;北院今依重傷害罪將謝亞軒判刑5年4月,丁姓、黃姓共犯也各判5年4月、5年6月。可上訴。
北檢起訴時指出,被害人張男因欠債5萬元,債主找謝亞軒等人幫忙討債,2016年12月2日下午3時,謝亞軒發現張的行蹤,通知友人,會同7名壯漢開車一路尾隨張男,張在捷運永春站下車,眾人即持西瓜刀、折疊刀追砍張男,張被砍到倒地不起,一度失血過多,幸及時送醫輸血救回一命,警方事後逮捕謝亞軒等人,檢方依殺人未遂罪起訴。
北院審理後認定,謝亞軒等人並無殺人的故意與意圖,但造成張男左手臂和雙腳肌肉萎縮、神經受損,兩腳踝關節僵直無力,跑跳能力明顯受損,達到終身不能回復的毀敗,依重傷害論罪,考量黃、丁2男已與張和解並給付和解金,將3人各判刑5年多。
此外,張男另向謝亞軒等人民事求償共112萬元,民事法庭日前開庭,謝亞軒的母親出庭表示願意代子賠錢,但其他共犯說沒有錢,案由北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