套房留女當砲房 網路皮條客抽很大
苗栗縣陸姓男子在知名網路論壇刊登性交易訊息,幫蕭姓女子招攬男客,每次3000元抽1300元、3500元抽1500元。示意圖,人物與新聞事件無關。(資料照)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陸姓男子在知名網路論壇刊登性交易訊息,幫蕭姓女子招攬男客,被警方查獲。法官依妨害風化判處陸男有期徒刑6個月,若易科罰金1000元折算1日。不過,蕭女坦承,若性交易費3000元以下,陸男可抽1300元,若達3500元,陸男可分到1500元,可以說抽很大。
蕭女說,去年8月起至去年9月13日約一個月時間,陸男容留她於套房中,與男客進行性交易,每次性交易,陸男能抽取1300元至1500元。
陸男也坦承,透過媒介、容留蕭女性交易,每天可獲利約1500元,犯罪所得共4萬5000元。法官審酌後,判處陸男有期徒刑6個月,而犯罪所得全部沒收。
不過,陸男被逮,也讓警方說,在床上忙的是蕭女,陸男卻可拿走將近一半費用,實在抽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