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加重強姦罪刑罰 最高可判處死刑
泰國政府於27日公布新刑法,對「強姦罪」重新定義外,並加重各項相關刑罰。單純強姦者最高判處終身監禁,強姦殺人最高將處以死刑,對此許多泰國網友表示支持。圖為反對強姦及猥褻示意圖。 (美聯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泰國政府於27日公布新刑法,對「強姦罪」重新定義外,並加重各項相關刑罰。單純強姦者最高判處終身監禁,強姦殺人最高將處以死刑,對此許多泰國網友表示支持。
根據《泰國世界日報》報導,新法對「強姦罪」的定義有所更改,任何以滿足自己性慾為目的行為,無論是否直接性交,都屬於強姦,如被害者重傷,罪犯最高可判終身監禁,如被害者因此喪命,罪犯最高可判處死刑。而姦屍者也將面臨3年以內監禁或6萬銖(約台幣59000元)以內罰款,或兩刑併罰。
而使用物品侵犯他人性器官者,不再屬於「強姦」,而屬於「猥褻」,但刑罰力度與強姦罪同等。
另外,如拍攝猥褻或強姦影片,刑罰再加重三分之一,而以牟利為目的傳播影片者,刑罰將加重一半。
根據報導,大部分網友非常贊同,同時強烈呼籲,就算罪犯態度良好,也不應該獲得減刑或赦免,如果不認真執法,恐怕根本震懾不了犯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