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劫綑綁母女6小時 欠債男還囂張問「可以打一砲嗎?」
丁嫌被移送畫面。(資料照)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塑膠工廠丁姓老闆因公司經營不善欠債百萬,竟起了洗劫熟人念頭,以1萬元為報酬,找雇用的越南籍范姓移工一起到認識的黃婦家中搜刮財物,得手6500元,丁男離去前拍下黃婦裸照威脅不准報警,色問黃婦「可以打一砲嗎?」遭拒,趁機摸了黃婦胸部、下體,母女度過驚恐6小時後掙脫報案,新北地院今依加重強盜罪、強制猥褻、強制罪判丁男徒刑10年9月,其中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范男依妨害自由罪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執行完驅逐出境,可上訴。
52歲丁男與黃婦夫妻是多年好友,知道週一至週四僅有黃婦與其女兒在家,丁男因公司經營不善欠下200、300萬元債務,去年11月便開始謀劃這樁強盜案,先藉故向黃婦丈夫借機車,偷偷複製黃婦夫妻新北市樹林區住處鑰匙,再向雇用的范男謊稱,黃婦是他的外遇對象,要范男幫忙捆綁讓她害怕而回南部,事成即可獲得1萬元酬勞。
判決指出,今年1月2日下午4時許,丁男與范男戴上口罩、手套,持複製鑰匙進入黃婦家躲藏等後,晚間近6時許,黃婦返家察覺有異,兩人因不想讓被害人認出,用棉被將先後返家的母女控制在房間,丁男並以水果刀背拍打母女,恫嚇兩人不得呼叫求助或反抗,晚間近8時丁男叫范男先行離開。
之後,丁男持向范男借來的手機,打字傳訊與黃婦對談,要黃婦供出提款卡密碼,搶走母女6500元現金及黃婦的提款卡,晚間11時許離去前,拉下黃婦衣褲胸趙拍攝裸照,要求母女朗誦「我不會報警」,否則將散布裸照,並傳訊問黃婦「可以打一砲嗎?很快的」,黃婦拒絕稱:「要有道義,錢都拿走了,不要傷害我」,丁男改伸手摸黃婦胸部、下體藉以滿足,事後警方循線將兩人逮捕。
審理時,丁男辯稱警方找到他時,表示這又不是什麼殺人放火的案子,也沒幾千元,趕快把錢還給人就好,才會交出6500元,他的目標其實是提款卡內的數10萬元,怎麼會去拿幾千元的現金,但後來拿到提款後就後悔了,所以把卡剪了沖進馬桶;傳訊問「可以打一砲嗎?很快的」,是不想讓對方發現是熟人所為,因當時沒燈光,才會不小心碰觸到黃婦身體,就算要猥褻,他也會摸年輕的黃婦女兒,怎麼可能去摸黃婦,否認犯行,范男則認罪。
因丁男前後供詞不一,法官認定其辯詞不可採,依監視器畫面、雙方LINE對話紀錄、現場採證照及被害人、范男供詞,認定丁男犯行,依加重竊盜罪判刑8年、強制猥褻罪判刑3年2月、強制罪徒刑3月,應執行徒刑10年9月,強制罪3月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