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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男痛罵母親是狐狸精!被判刑又賠償

    (記者楊政郡攝)

    (記者楊政郡攝)

    2019/05/16 13:36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大學剛畢業的李男,看到母親與有婦之夫吳男有交往,疼惜母親的心情下,竟想從中破壞,他冒用吳男妻子林婦的名義,寫了24封信寄到母親公司,信中大罵李婦(自己母親)是「不要臉賤女人、狐狸精、像10來歲小女孩自私自利、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差點被你的肉體攻擊到肢離破碎」,事發後林婦告李男偽造文書,李被判2月徒刑,緩刑2年,民事部分要賠償林婦精神慰撫金8萬元。

    經李男從中破壞,吳男後來選擇回歸家庭。

    判決書指出,李男(24歲)發現母親李婦與林婦的配偶吳男有交往,基於疼惜母親,想從中破壞這個不倫戀,他未經林婦同意或授權,去年3月間以電腦打字書寫信件,內容大致有「不要臉賤女人、狐狸精李某某(自己母親名字)請你將吳男還給我,他已被你騙到沒有錢了」、「貴公司專門生產狐狸精?你們訓練出一個很厲害的狐狸精,專門破壞夫妻感情,拜託請不要臉的賤女人、狐狸精李某某把我老公還給我,為你開了狐狸窩還不夠?」。

    還有「你用身體強姦了一個意志薄弱的男人,你像10來歲的小女孩一般自私自利一意孤行,一個原本幸福的家庭,差點被你的肉體攻擊到肢離破碎。」等文字,將林婦照片下載信中,共計24封,在2018年3月8日、21日,寄到李婦服務的某保險公司,其中有6封寄件人還偽簽林婦姓名,使該公司人員誤以為林婦所寄,林婦受有人格及名譽損失,請求100萬賠償。

    李男偽造文書部分被判有期徒刑2月,緩刑2年,並參與法治教育3場次,而造成林婦名譽、人格損失,法官審酌雙方財力,認為賠償以8萬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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