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三想分手 竟遭人夫性虐、逼簽分手協議
已婚的詹姓男子在小三要求分手後,竟學A片情節,用皮帶勒脖、繩子捆手腳,把小玲禁臠施暴、逞慾,還逼迫她簽下和平分手協議書,被苗栗地檢署依妨害自由、傷害、強制性交等罪嫌起訴。(記者彭健禮攝)
〔記者彭健禮/苗栗報導〕新竹縣38歲詹姓男子,被同居女友「小玲」(化名)發現他是有婦之夫,欲離他而去;詹男不甘「被分手」,竟學A片情節,用皮帶勒脖、繩子捆手腳,把小玲禁臠施暴、逞慾;直到小玲苦苦哀求,被要求簽下「和平分手協議書」後,詹男才放人。案經苗栗地檢署偵查,依妨害自由、傷害、強制性交等罪嫌,將詹男起訴。
檢警調查,詹男與小玲曾為男女朋友,2人原在苗栗縣一間出租公寓同居;結果,小玲發現詹男已結婚,不滿被欺騙,要與詹男分手,但詹男多次以自殘為脅,讓小玲心軟。
2016年1月17日晚間7點許,小玲鐵了心,要搬回中部家中居住,詹男見無力挽回,惱羞成怒,把小玲手機搶走,接著用皮帶勒住小玲的脖子,並抓她的頭髮,拖她頭去撞牆,之後再強行脫去小玲的衣褲,壓制強暴得逞。
隔天凌晨0點許,小玲見詹男熟睡,想趁機逃跑,被詹男發現,詹男又用繩子把小玲的雙手綁住,並將小玲右腳綁在床尾,再拿衣服塞入小玲嘴巴,再次對小玲強暴得逞,並警告小玲不要想再逃。
18日午後,小玲見詹男不在房內,再度企圖逃跑,不料才開門,就在樓梯間被返回的詹男撞見;小玲慌張地循樓梯往上跑,詹男追上,在4樓逮住小玲,一把抓住小玲頭髮,拽回2樓租屋處。過程中,小玲還因腳步不穩、滾落樓梯,痛得無法動彈,被詹男一把抱回。
回房後,小玲苦苦哀求詹男放過她,嗣經詹男要求小玲簽立和平分手協議書後,才把小玲手機歸還。小玲趕緊聯絡胞姊前來,胞姊發現小玲滿身傷痕,神情驚恐、無助,追問得知小玲慘遭詹男對待,帶往驗傷後提告。
詹男應訊時,坦承不想要小玲離開,有限制小玲行動、對小玲動粗,但否認強暴小玲,辯稱有徵得小玲的同意,同時提出和平分手協議書為證。
但檢方根據小玲的醫院驗傷證明,及小玲於偵查中,陳述被害經過時,仍情緒激動、深感害怕,認為詹男所言為卸責之詞,依妨害自由、傷害、強制性交等罪嫌,將詹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