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關閉此視窗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港男在台釀箱屍命案港方卻依相對輕罪論處 士檢回應了

    港男陳同佳去年帶懷孕女友來台度假,卻因懷疑對方出軌痛下殺手,隨即返港;香港法院雖逮捕陳,卻因司法管轄權問題,僅能就陳變賣潘女財務部分論處。士檢今得知後表示:「尊重立法司法權行使」。(資料照,取自臉書)

    港男陳同佳去年帶懷孕女友來台度假,卻因懷疑對方出軌痛下殺手,隨即返港;香港法院雖逮捕陳,卻因司法管轄權問題,僅能就陳變賣潘女財務部分論處。士檢今得知後表示:「尊重立法司法權行使」。(資料照,取自臉書)

    2019/04/29 20:16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香港籍陳同佳去年2月8日帶已有身孕的潘姓女友來台旅行,卻因懷疑對方讓他戴綠帽,在台痛下殺手並棄屍在竹圍捷運站附近;陳男後來逃回香港,仍遭港方逮捕,但因司法管轄權問題,導致港方無法以謀殺罪論處,僅能就陳變賣潘的財務部分論罪,今依洗黑錢罪判刑2年5月。士林地檢署得知後表示:「尊重立法司法權行使」。

    士林地檢署去年12月3日正式對陳同佳發布通緝至2055年8月17日。

    《香港01》今報導,台灣雖對陳同佳發布通緝,但港台並未簽署引渡協議,即便陳願意承認殺人,仍無法將他引渡到台灣判刑。

    至於陳同佳承認涉犯洗錢罪部分,他坦承變賣原屬潘女的iPhone 6手機、數位相機,也拿走新台幣2萬元與港幣1萬9200(約新台幣7.5萬元)等。

    案經香港法院審理,今依洗錢罪判陳同佳有期徒刑2年5月;若扣除陳已被關押13個月,再加上港方規定,即服刑期間若行為良好得在刑期3分之2時聲請假釋,一旦獲准,陳最快今年10月得出監。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圖
    相關新聞
    社會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