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退貨認為要退運費 評價罵「垃圾賣家」判拘30日
新北地院。(記者王定傳攝)
〔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2017年間,陳姓女子在雅虎奇摩拍賣向林姓賣家購買1件泳衣,收到商品後認為有瑕疵、尺寸不符要求退貨,林某照辦退還623元,陳女認為應包含60元運費,發生爭執後,竟於買家評論區留言:「不負責不處理不願意退貨」,還罵林某是「垃圾賣家」,因此被告,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公然侮辱罪,判她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2017年5月19日,陳女在雅虎奇摩拍賣以623元,向林某購買一件泳衣,但收到商品後,認為商品有瑕疵、尺寸不合,要求退貨,林某同意並退還623元。
不過,陳女認為應包含60元運費,發生爭執後竟到買家評論區留言:「東西有瑕疵不負責不處理不願意退貨,態度極度惡劣,玩拍賣這麼久從來沒遇過這麼惡劣的人,一律訴諸Yahoo 拍賣公正評斷,垃圾賣家」因而被告。
法官審理認為,陳女僅因買賣退貨爭議,未能理性處理,於雅虎奇摩拍賣網站買家評價區,發表足以損害他人名譽的文字內容,自我控制能力有所不足,實有不該,且未與林某和解,判拘30日,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