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騎士撞上來慘死 貨車司機判賠近270萬元
貨車倒車進巷口,酒醉騎士撞上來慘死,屏東地院判貨車司機要賠近270萬元。(記者李立法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楊姓大貨車司機在巷口倒車,王姓騎士卻從後方撞上來,因顱內出血傷重不治,抽血測出酒測值高達1.1毫克,嚴重超標,但車禍鑑定報告認為雙方都有過失,楊男所涉業務過失致死罪雖獲緩刑,但法官判他要賠償死者家屬近270萬元,可上訴。
楊男2年多前駕駛大貨車行經內埔鄉欲倒車進入巷口時,26歲的王男剛好騎機車經過,卻不慎撞上大貨車車尾,導致王男傷重不治,楊男被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後,獲判緩刑,死者家屬另提起民事損害賠償之訴,向楊男求償近千萬元。
楊男認為王男酒測值超標6倍以上,嚴重酒醉而肇事,應對該起車禍負起9成過失責任。
法官根據公路總局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結果,認為楊男駕駛大貨車行經無號誌交岔路口,倒車時未謹慎緩慢後倒,未注意其他車輛,與王男酒後騎機車,均為肇事原因,應各負5成過失責任,扣除強制險理賠金等費用後,楊男應賠償269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