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男持信號彈押人上警所提告 反觸犯妨害自由被送辦
首次上稿 20:04
更新時間 23:36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蔡、李姓男子向何男買手機要求退錢不成,夥同楊男佯裝買手機釣出何男,疑持水果刀或信號彈押人又毆打,還以束帶綑綁何男雙手,異想天開上警局提告,反被警方手到擒來逮3人,警訊後依妨害自由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蔡、李姓男子是好友,上個月於網路賣場,分別以9000元、7500元,向何姓男子購i7s、i7蘋果手機,2人自稱沒用幾次,發現手機鎖碼,便無法使用,向何男要求退貨,但何男認為是2人操作不當,根本不予理會。
沒想到蔡、李2人不死心,竟找來楊姓友人幫忙,佯裝購買手機,今晚釣出何男,約在鳳山區五甲享溫馨旁見面,蔡、李2人一見何男要求退錢,雙方爆發口角衝突。
蔡、李、楊3人將何男強押上車,何男過程中奮力掙扎,想要掙脫逃離現場,但3人不願讓他離開,現場發生拉扯,李男疑持1把水果刀或1枚信號彈,當著何男面前揮舞,3人更出手圍毆何男,造成他頭部等全身多處擦傷。
蔡男3人竟異想天開,以束帶綑綁他的雙手,限制何男的行動,將他強押上車,載到前鎮警分局復興所,指控何男涉嫌詐欺;但熱血民眾全程目擊報警,鳳山偵查隊長郭家峰據報,立即趕赴現場,調閱路口監視器,鎖定楊男車號以車追人,通報線上警網攔截圍捕。
當蔡男等3人駕車抵達復興所,前鎮警方立即通報鳳山警方,郭家峰據報前往復興所,當場將3人手到擒來,依涉嫌妨害自由罪嫌,並於車上起獲1枚信號彈,直接帶回五甲所偵辦。
蔡男等3人當場嚇傻,押人上警局提告,反觸犯刑法公訴罪,馬上辯稱雙方已經和解,強調一切都是誤會,李男辯稱手持信號彈,只是要嚇何男 ,未持水果刀揮舞。
但何男堅持提告,不滿對方消費糾紛,竟押人還毆打,堅持對3人提告,警訊後將3人依傷害及妨害自由罪嫌送辦;至於蔡、李2人買賣手機屬於消費糾紛,何男未使用詐術,詐欺構成要件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