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被檢舉 他倒廚餘、噴灑蟲劑與鄰互毆
吳男在樓梯間倒廚餘洩憤,獲不起訴處分,又被鄰控噴灑殺蟲劑,與陳姓女住戶衝突互控傷害,新北地檢署依涉犯傷害罪將兩人起訴。(記者陳慰慈攝)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51歲吳姓男子因想將公寓改裝成套房出租,被鄰居檢舉違法,吳男不滿在樓梯間倒廚餘洩憤,獲不起訴處分,去年7月,同棟住戶發現吳男帶著一名陌生男子進入公寓噴灑殺蟲劑,其中一名陳姓女住戶與吳男爆發肢體衝突,互控傷害,新北地檢署日前依涉犯傷害罪將兩人起訴。
吳男前年底買下新北市永和區一戶頂樓舊公寓,想改裝成套房出租,涉違反建築法被鄰居檢舉,吳男與弟弟不滿被檢舉,多次在樓梯間傾倒惡臭廚餘、噴灑殺蟲劑,同棟住戶不滿提告恐嚇及強制罪,獲不起訴,但法院認定吳男藉端滋擾住戶,去年5月依社維法,判裁罰1萬元。
為對抗吳男,同棟其他住戶在樓梯間裝設監視器,去年7月18日上午7時許,陳姓女住戶發現吳男帶著一名陌生男子進到公寓樓梯間噴灑殺蟲劑,連忙透過LINE群組通報其他住戶,其他住戶立即現身阻擋吳男返家,引發吳男不滿,雙方爆發口角肢體衝突。
吳男否認帶人進公寓噴灑殺蟲劑,表示根本不認識對方,並怒控陳女動手打他,害他左手、頸部紅腫瘀青,另一名王姓女住戶罵他「不要臉」涉公然侮辱;陳女則控是吳男先動手,自己的臉、頭也受傷,吳男還推她撞鞋櫃、鐵門,甚至打算將她推下樓;王女則說因拉扯時吳男手碰到她胸部,才會罵他:「不要臉」。
檢方勘驗監視器畫面,發現吳男確有碰觸到王女胸部下緣,因此將王女處分不起訴,包含陳女、王女共7名住戶涉嫌強制、恐嚇等罪部分亦罪證不足不起訴,但吳男、陳女確實互毆並出示驗傷單,依傷害罪嫌起訴兩人。
而去年10月,吳男揹著農藥桶噴霧桶,持噴灑器朝兩名住戶噴灑,恫稱:「這次有拿新的傢私要來對付你們」,新北檢今年2月已依涉犯恐嚇罪將吳男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