藉口推拿觸摸陰部 變態整脊師兩度性侵女護理師
蘇姓整脊師向女護理師誆稱她「骨盆移位」、淋巴淤積嚴重,治療時兩度性侵得逞。刑事依法判蘇5年徒刑,另要賠償女護理師90萬元。(情境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蘇姓整脊師向護理師阿美誆稱她「骨盆移位」、淋巴淤積嚴重,若不即時處理恐罹患癌症,將影響性事與生育,要求阿美脫光衣服躺在床上,任由塗抹乳液並撫摸陰部得逞,蘇事後甚至開車載阿美前往旅館持續治療,還要對方喊他「老公」,再度性侵得逞。高院認定蘇犯後態度惡劣,依法加重改判至5年徒刑;民事部分,士林地院上月底判應賠償90萬元。刑、民均得上訴。
刑事判決指,已婚蘇男家住台南,育有2名小孩,每月會北上為患者治療;走路姿勢有異的阿美,經朋友介紹,由蘇為她治療;雙方約定前年10月31日上午碰面,豈知是惡夢的開始。
阿美表示,蘇男認為她有骨盆移位與淋巴淤積問題,恐導致癌症,而她也深信本身骨盆嚴重歪斜會影響生育,進而聽信蘇的話,怎知治療時遭觸摸陰部;且蘇後來又開車載她赴摩鐵繼續整脊,待入房後,蘇以雙腳撐開她的雙腳,不顧她掙扎,強行插入生殖器得逞,期間手指還不斷撫摸外陰部。
然而,承認有愛撫與性交的蘇男辯稱,雙方當下兩情相悅,莫名其妙挨告;蘇的律師則辯,阿美在婦產科診所擔任護理師,依其專業應可分辨治療與治療外的事物,質疑阿美為何同意獨處,以客觀事實來看,阿美應是自願。
但高院合議庭拒絕採信蘇男辯詞,認定阿美兩度遭性侵,審酌蘇上訴時仍否認犯罪,還要求測謊等,無疑是對阿美的二度傷害,而原審依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強制性交罪判蘇4年刑期過輕,加重改判至5年。
至於民事,法官審酌蘇男藉由進行整脊、推拿機會,利用阿美信任其治療,性侵得逞,後又不見悔意,判應賠償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