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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狼人在身邊! 男同事聚餐後性侵酒醉美女

    李姓男子覬覦20歲美女同事小玲(化名)美色,趁機將酒醉、已返回宿舍休息的小玲性侵得逞。(情境照)

    李姓男子覬覦20歲美女同事小玲(化名)美色,趁機將酒醉、已返回宿舍休息的小玲性侵得逞。(情境照)

    2019/04/01 21:05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李姓男子覬覦20歲美女同事小玲(化名)美色,前年和多位同事在員工餐廳飲酒聊天,深夜時,趁其他同事離開後,將酒醉、已返回宿舍休息的小玲性侵得逞,高等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李男3年2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前年9月9日21時,李男和小玲等多位同事在新竹縣的公司員工餐廳喝酒聊天,23時許,小玲因不勝酒力,先返回員工宿舍休息。不久,李男的多位同事也陸續離開返家。

    李男因覬覦小玲美色,認為她酒醉後意識不清,竟心生淫念,偷偷進入員工宿舍將她全身脫個精光,猥褻後,再以手指將她性侵得逞。小玲驚醒後不甘受辱,驗傷後,向警方提告。

    李男應訊時僅承認隔著衣服,猥褻小玲的胸部和下體,否認性侵等不法;直到法院審理時才擔承犯行,並請求法院減刑輕判。

    高等法院認為,小玲案發時僅20歲,遭性侵後身心受到重大創傷,她的父母也自責甚深,全家人情緒受嚴重影響,李男犯行不輕,判他3年2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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