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被處分!雲林縣警局長記過2次 基層警:士氣低落
雲林縣基層警察認為,警方用生命來維持治安,結果所有責任都要警方來扛,局長還被記過處分,已嚴重打擊基層士氣。(記者詹士弘翻攝)
〔記者詹士弘/雲林報導〕行政院長蘇貞昌針對街頭聚眾鬥毆頻傳放重話,要求轄區警局長須負起責任,雲林縣本月23日清晨爆發街頭鬥毆事件,警政署認為獲報轄區警方沒有深入追查,導致發生第二波砸車事件,警政署追究縣警局長處置失當責任,雲林縣警局長黃勢清記過2次處分。
雲林縣一名資深員警說,暴力事件發生時,被害人並不願作說明,後續事件發生後,警方也立即到場處理,警方沒有不努力辦案,很多案子不是第一時間就能釐清,結果所有責任都要警方來扛,局長還被記過處分,已嚴重打擊基層士氣,現在基層員警士氣低落,也為黃勢清抱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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