鈕承澤涉性侵被限制出境提抗告 高院下週一裁定
導演鈕承澤被控性侵電影《跑馬》劇組女工作人員,台北地檢署上月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鈕承澤,移審後,台北地院認為鈕涉犯性侵重罪,且資力雄厚足以在海外生活,裁定繼續限制出境出海,鈕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今完成分案,將於下週一(25日)做出裁定。(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導演鈕承澤被控性侵電影《跑馬》劇組女工作人員,台北地檢署上月依強制性交罪嫌起訴鈕承澤,移審後,台北地院認為鈕涉犯性侵重罪,且資力雄厚足以在海外生活,裁定繼續限制出境出海,鈕不服提起抗告,高等法院今完成分案,將於下週一(25日)做出裁定。
北院本月13日裁定仍將鈕承澤限制出境等處分,是考量鈕承澤涉犯係刑法第221條最輕本刑3年以上、10年以下徒刑的強制性交重罪,且資力雄厚,又有國外工作計畫,具備在國外長期居住、生活能力,衡量公益與鈕承澤權利的私益,對鈕做出限制出境、出海的處分。
鈕承澤不服抗告指出,法院限制他出境、出海,卻只憑台北地院函文辦理,未見限制出境、出海的理由,他至今沒收到限制出境的裁定書,他認為北院的裁定有違背刑事訴訟法「應敘述理由而未敘述」的重大違誤,請求撤銷處分。
經北院彙整所有抗告卷證後,今日送交高等法院,高院立即分案審理,但因為已經是週五,合議庭決定加班,擬於下週一(25日)做出裁定,至於裁定結果有3種情形,包括駁回鈕抗告、撤銷原裁定發回更裁和自為裁定(即解除鈕限制出境、出海處分)。
鈕承澤涉嫌在2018去年11月23日,改劇組工作人員到家裡聚會,劇組人員離去後,將獨自留下的被害女子強壓在沙發上強脫衣褲指侵下體,北檢上月1日將鈕承澤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