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毆警案李婉鈺全認罪 張碩文做證:她誤會了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前年11月28日深夜至已婚前立委張碩文家門外密集按電鈴、拍打鐵門,又呼警員和鄰居巴掌,被依妨害公務、強制未遂案,李婉鈺今天庭訊後接受媒體訪問。(記者叢昌瑾攝)

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前年11月28日深夜至已婚前立委張碩文家門外密集按電鈴、拍打鐵門,又呼警員和鄰居巴掌,被依妨害公務、強制未遂案,李婉鈺今天庭訊後接受媒體訪問。(記者叢昌瑾攝)

2019/03/12 18:17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前新北市議員李婉鈺前年11月28日深夜至已婚前立委張碩文家門外密集按電鈴、拍打鐵門,又呼警員和鄰居巴掌、搶警察的密錄器,嗆警察「你囂張什麼」,被依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罪起訴,求刑11月;台北地院今天開庭,傳喚張碩文做證,張碩文證稱,他當時在匆忙中只回傳給李婉鈺2則簡訊「在醫院」、「看電視」,可能讓李婉鈺誤會他服助眠藥送醫,為了救他才去他家猛按電鈴,「誤會一場」。

李婉鈺庭末接受法官勸諭,全部認罪,希望判處緩刑,法官讓檢、辯雙方進一步協商認罪方案,定下月3日再開庭。

李婉鈺先前已認了妨害公務罪,向2員警鞠躬道歉,但不承認強制未遂罪,自認未對當時在家卻不開門的張碩文妻子犯強制罪,未妨害張妻的自由意志;法官今天勸諭,李婉鈺雖被起訴2項罪名,但犯行可視為單一犯行觸犯2罪名,既已承認罪刑較重的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罪若也承認,且檢察官也同意之下,則有改採簡易判決、得易科罰金甚至緩刑的空間,勸她思考是否要全認。

李婉鈺與2位律師討論後說,基於不要浪費司法資源,決定全數認罪,希望改採簡易判決,也希望檢察官不要再上訴;檢察官同意採簡易判決,至於是否同意緩刑、以及緩刑的附加條件,則要再和起訴此案的偵查檢察官討論。法官命令李2週內提出希望的緩刑方案,交給檢方討論是否同意。

檢方去年12月聲請傳喚張碩文夫妻做證,釐清李婉鈺密集按電鈴、敲鐵門的動機及後果,查清楚案發前李婉鈺與張碩文的聯絡與對話,何以會讓李婉鈺認知「張碩文可能吃大量安眠藥,為了救張碩文才連續敲門按電鈴」。

張碩文今天證稱,當晚李婉鈺打電話給他,但他沒接到,回電後,她說有雲林鄉親來台北,問他要不要去敬酒,但他因正在醫院祝願室處理宋楚瑜母親的後事,匆忙中只回答她「我沒空」,李婉鈺之後傳簡訊問「你在哪裡」,他回傳「在醫院」,李婉鈺再問「在幹嘛」,他覺得醫院外已有很多媒體到場,新聞應已在播宋母過世的消息,就只回她「看電視」,他忙到凌晨2點半回到家,妻子才告訴他李婉鈺有來,一直按電鈴,警察也有來。

張碩文解釋,他有服用助眠藥入睡的習慣,通常他晚上不想出去就會以「我有吃藥了」為由婉拒,他以前也曾請李婉鈺幫忙安排醫院,而他在忙碌中回答簡訊太過簡略,確實很可能使李婉鈺聯想誤以為他服藥後送醫,才跑去他曾住院過的中山醫院找他,但又找不到人,以為他在騙她,才又跑到他家猛按門鈴,「應該是誤會」,認為李婉鈺只是出於關心朋友的立場,衍生後續衝突。檢察官認為,張碩文的說詞只是臆測,不足為證。

另一證人張碩文的妻子林玲玉,則在2天前具狀向法官表示因身在國外,不克到庭,向法官請假;今天李婉鈺認罪後,法官諭知不須再傳喚張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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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婉鈺毆警被依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罪起訴,台北地院今天傳喚張碩文出庭作證。(記者叢昌瑾攝)

李婉鈺毆警被依妨害公務、強制未遂罪起訴,台北地院今天傳喚張碩文出庭作證。(記者叢昌瑾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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