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妹控男撿屍「一晚蹂躪4次」 檢方看完監視器不起訴
夜店示意圖。(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一名年輕正妹與一名陳姓男子於去年在夜店相遇,兩人在夜店狂歡後,正妹控訴男子趁她喝醉,將她帶到附近的旅店瘋狂做愛,怒告男子強制性交。檢方因女子行為與常情有違、事證不足,處分不起訴。
《蘋果日報》報導,正妹控訴20歲的陳男於去年10月,趁她在夜店喝醉後帶到附近旅店,進房後就脫光她的衣服性侵2次,睡醒後又性侵2次。男子則對檢方表示,他沒有違背對方意願,而且對方「很滿意」,兩人事後還一起出去用餐。
報導指出,檢方調閱監視器發現,陳男離開飯店去騎車時,正妹還在大廳等他,讓陳男將她載至捷運站,事後還與陳男一起吃飯,採信陳男辯詞,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