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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只想選里長 不管女兒重障負債千萬 法院判准離婚

苗栗縣一名前「里長伯」一心競選里長,不管家中事務,也不照顧女兒,在外還積欠千萬債務,花天酒地還不時毆打原配出氣,法院判准離婚。(情境照)

苗栗縣一名前「里長伯」一心競選里長,不管家中事務,也不照顧女兒,在外還積欠千萬債務,花天酒地還不時毆打原配出氣,法院判准離婚。(情境照)

2019/03/06 01:20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竹南鎮一名前「里長伯」與原配結婚後,育有三名子女,其中小女兒因重度智能障礙需要照料,但「里長伯」卻一心競選里長,不只不管家中事務,也不照顧女兒,在外還積欠千萬債務,依靠原配償還,但卻花天酒地還不時毆打原配出氣,裡外形象差很大,直到子女成人,原配不堪壓力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

該「里長伯」原配主張,兩人於1981年7月4日結婚結婚,婚後育有2女1子,其中小女兒是重度智能障礙,但這名「里長伯」卻不顧家,心情不好稍有事情不順,便毆打原配出氣,對亟需照顧的小女兒也置之不理,反而為了競選里長,在外熱心服務民眾,顯得相當諷刺。

原配更說,由於「里長伯」常常在外應酬、花天酒地,久而久之竟然積欠龐大千萬債務,全部依靠原配標會、借錢周轉還債,因生活壓力太大「甚至想帶著小女兒輕生」,後來不忍心親生骨肉,只好硬撐。

該名「里長伯」與原配分居10多年,他堅持不願離婚。他稱,與妻子分居主要是妻子「個性不好」,他以三字經問候妻子後,便生氣搬走,而他擔任里長時,不能搬至妻子住處,「不然會遭受里民非議」,不過他現在沒有選上里長、無職務在身能回家幫忙。

兩人長子證稱,被告長期未給家用母親常要借錢、標會度過難關,可以說「借錢過日子」,連自己畢業工作後都陸續還了4、5 百萬債務,且父親從未照料過患有重度智能障礙的妹妹一天,但選上里長後卻一直在外面熱心助人。

法官審理後,認為該「里長伯」專注競選里長,卻疏於照料家庭,且被告里長伯稱「現在沒有選上里長,就可以回家幫忙照顧女兒」之語,可見其關心其里長公職甚於婚姻維繫,故判准兩人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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