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崩潰!已婚男醫問同事女醫「寶貝你下面濕濕的嗎?」
法官認為,已婚劉姓男牙醫傳訊息問同診所王姓女醫「寶貝你下面有濕濕的嗎?」還說「幫我口交讓他吐出來」,已可證明王女侵害元配配偶權,判應賠償40萬元。(情境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已婚劉姓男牙醫與同為牙醫的小美婚後育有子女,卻被抓包偷吃同診所王姓女醫師,丈夫甚至露骨傳訊問小三「寶貝你下面有濕濕的嗎?」元配得知遭背叛後,傷心地向小三提告求償。台北地院日前審結,認定小三已侵害配偶權,判應賠償元配40萬元,可上訴。
2010年間,丈夫向小美表示因工作緣故,需在桃園中壢市租屋,小美不疑有他應允。
但小美提告指,前年228連假,王女擔任家庭出遊之導遊時,竟當她面與丈夫互相夾菜還啃食同支雞腿,相隔兩個月後,再度見到王女在北市萬華區附近讓丈夫接送,與丈夫原本告訴她在中壢看診情形不符;小美決定當天攤牌,丈夫雖承認不軌,卻認為「我們三個可以共存的」。
東窗事發,小美要求小三與丈夫分手,小三竟回她「我願意這樣一輩子,我也沒有要貪你們家什麼」;小美另發現,小三曾在車上為丈夫口交,另一日在警方陪同下赴丈夫中壢租屋處時,也見到小三衣衫不整地待在房間內。
小美認為,小三與丈夫早在2013年間就同在三軍總醫院進修,應已知道丈夫已婚且有年幼子女,仍與丈夫交往並發生關係長達4年之久,已破壞她家庭幸福,因而向小三求償250萬元。
王女則辯,劉男傳訊息給她或許略帶性暗示、對話雖過於輕佻,但實際上從未在車上口交,且兩人為牙醫診所同事,因診所業務關係,當時才會赴劉男租屋處討論,且兩人當時下衣著完整,否認小三身分。
法官依據小三接獲劉男傳訊詢問她「寶貝你下面有濕濕的嗎?」「把我最愛的人叫他幫我口交讓他吐出來」、「我的下面是不是真的超大的啊」等語時,小三也回 「我剛有去廁所催吐」、「人家剛在車上真的要吐了」等,認定小三已侵害配偶權,判應賠償元配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