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驗豐富?半月被抓2次 酒駕6次男「熟練」酒測過程
楊男有5次酒駕記錄,且半個月被抓兩次,很熟悉酒測流程,主動把鑰匙交給員警(紅圈處)。(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已經有5次酒駕記錄的42歲楊姓男子,本月2日酒後騎機車被員警攔檢,他深知警方酒駕取締的標準作業程序(SOP),主動把機車交給員警,再把機車停好,配合員警酒測,整個過程相當「熟練」,他說,每逢心情不佳,就想用酒精麻醉自己,當時因工作不順心情鬱悶,獨自到PUB喝悶酒,酒測濃度高達0.82毫克,依公共危險罪法辦,更糟的是,他上月14日才被警方查獲第5次酒駕,僅半個月又被查獲第6次酒駕,法院可能不會輕判。。
台中市警察局第二分局育才派出所警員王楚翔、錢明緯,2日清晨3時許,巡邏經北區三民路與公園路口,發現楊男駕駛重機車,卻沒有開啟車燈,遂於公園路與大誠街口將他攔下盤查,楊男自知法網難逃,竟「熟練」的把鑰匙交給員警,再把機車停好,等候警方酒測,警方詢問他是否喝酒?楊男很配合的點頭。
警方發現,楊男有5次酒駕記錄,第一、二次是2003年4月與2004年10月,事隔3年多,2008年5月再犯第三次酒駕,2012年11月又犯第4次酒駕,之後的6年間,就沒有再犯記錄,卻又在今年2月14日犯下第5次酒駕,更糟的是,僅約半個月,他又在本月2日犯下第六件酒駕。
楊男說,心情不佳就想以酒精麻醉自己,當天又因工作不順心情鬱悶,到繼光街上的PUB喝悶酒,喝4瓶 啤酒就離開,準備要去訪友,心想友人就在附近,貪圖一時方便,就騎機車去,卻被警方查獲,警方也只能再三告誡改掉酒後駕車的惡習,勿害人害己。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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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男(圖中)坦承心情不好就想喝酒麻醉自己。(記者張瑞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