驚!98%酒駕案輕判6個月以下 法務部要法官「接地氣」
法務部政務次長蔡碧仲。(資料照)
〔記者陳宜加/台北報導〕法務部研擬修法嚴懲酒駕,但事實上,目前法官多僅輕判。立委陳歐珀今天質疑,提高刑度無效,目前一般酒駕案件,地方法院量刑有98%僅輕判6個月以下,法務部應將最低刑度往上調,而非提高最高徒刑,否則永遠輕判,沒有意義。
法務部次長蔡碧仲坦言,不少人對司法不滿意,一般酒駕有98%輕判6個月以下,當然無法有遏阻作用,不少服刑者為酒駕肇事,但累犯法官量刑也偏低他強調法官要接地氣,判處刑度要真正達到警惕效果。
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輕判可能與緩刑、或法院考量監獄人滿為患有關,但政府將從其他角度遏阻酒駕。
立委童惠珍指出,矯正機關超收比率高達7.4%,一直把人關到監牢也非萬無一失,法務部應統計酒駕入獄人數與再犯率。加拿大酒駕初犯最低罰1000美元、1年不能開車,再犯最低刑期則關30天、2年不能開車。德國也分初犯、累犯,美國酒駕則都有紀錄,台灣可以酌予參考,讓酒駕紀錄永遠跟著肇事者。
立法院交委會並通過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研議酒駕就增加汽機車責任險保費,用來彌補被害人家屬的心理輔導或生活支持,交通部應邀集衛福部等相關單位,2個月內研議增加的保費作為成立酒駕被害人基金可行性。
童惠珍指出,我國健保不給付戒除藥癮、酒癮,建議考慮納入健保給付,預防大於治療,尚未造成傷害前給予協助。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25日開會,交通部長林佳龍列席備詢。(記者方賓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