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冠倒塌案5人各判5年定讞 南市府:尊重司法判定
南市維冠大樓拆掉重建中。(記者洪瑞琴翻攝)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2016年台南市永康區維冠大樓地震倒塌,造成嚴重死傷案,經過2年多的審判今全案定讞,對於建商與建築師均被以業務過失致死罪,被判最重刑度5年徒刑,對此,台南市政府表示,尊重司法的判定,也希望能藉慰亡者與撫平家屬的心靈。
據了解,「維冠大樓」倒塌案,造成115人死亡、104人輕重傷,維冠大樓負責人林明輝、建築師張魁寶、鄭進貴、設計部經理洪仙汗、大合鑽探結構技師鄭東旭等5人,被控「業務過失傷害致死罪」,經法院一、二審都判5人各5年有期徒刑、各併科最高罰金9萬元;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震災中受創最嚴重的維冠大樓,拆掉重建,目前重建進度,正進行地基開挖與連續壁施作工程,工程進行順利,預計2021年4月可完工交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