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愛被拒砍學妹 世新學長判6年再被求償500萬
世新大學陳姓學生(右二)追求學妹不成,竟持刀砍她,被高院判6年徒刑,可上訴;民事部分,再遭求償醫療費、精神慰撫金等共500萬元。(翻攝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世新大學英文系陳姓學生長期追求石姓學妹不成,前年12月11日竟帶刀進校園,追殺石女3刀,高等法院去年12月18日依殺人未遂罪判陳男6年徒刑,可上訴;民事部分,陳男再遭求償醫療費、精神慰撫金等共500萬元,台北地院今天開庭,諭知全案3月14日宣判。
據悉,500萬元已包括陳男先行賠償的20萬元,但因陳男認為求償金額過高,今天仍委託律師請求駁回;原告石女則透過律師提供受傷照片、診斷證明書與個案身心評估表等證據,請求法官審酌石女受害時尚未成年,事發後也影響人格發展與建立親密關係等。
法官庭末確認雙方均無意見補充後,定下月14日下午5點30分宣判。
刑事判決指出,前年21歲的陳男追求小一屆的石女不成,竟在世新舍我樓301教室外,持水果刀找石女談判,雙方爭吵後,陳男持刀追砍石女數刀,導致石女頭、頸與耳後等處血流不止,所幸在場助教及時壓制陳男,將石女送醫。
陳男一審被依殺人未遂罪判刑5年6月;但二審認為,陳男下手凶狠,也無誠意和解,加重改判為6年徒刑,現已上訴三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