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泰司機暴怒堵國光客運還砸車 連吃三官司
豪泰司機暴怒堵國光客運還砸車,連吃三官司。(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豪泰客運黃姓司機不滿國光客運吳姓司機擋到他的路,憤而開到下一站堵對方,阻擋其行進路線,甚至拿螺絲帽砸對方車窗洩憤,事後衝動的吳男不僅刑事被判刑,且兩起民事賠償官司接連遭判賠,連豪泰客運也需負連帶賠償責任。
國光客運指控,30歲的黃男為豪泰客運駕駛,2016年5月21日下午3點多準備駛入玄奘大學校園內候車處時,前方國光客運43歲吳男所駕駛的大客車因左方道路施工,且有其他小客車暫停於候車處,遂於候車處前即停車讓乘客上車。
黃男心生不滿,超車後強行斜停在大客車行進路徑上,妨害吳男車輛正當行進。5分鐘後黃男開到香山轉運站,因知悉吳男的車行駛路線跟他相同,也即將到站,竟將車停在香山轉運站入口車道,妨害吳男的車進站。
20分鐘後黃男竟手持螺帽朝吳男車輛丟擲,致左側車窗玻璃1片損壞,修復費用6300 元。又修復期間無法營運調度車輛,因而受有營業損失2萬700元。故國光客運向黃男與豪泰連帶求償2萬7千元。
刑事部分,新竹地院依強制與毀損罪,判處黃男拘役80天,易科罰金需8萬元。
豪泰說那是黃男自由休息時間,他在非工作時間而犯下毀損行為,應自行責任。但法官不採信,最後判黃男與豪泰應連帶賠償折舊後損失共2萬1328元。
事後吳男另向新竹地院民事庭起訴,請求黃男賠償精神慰撫金1萬5千元。法官認為,黃男以強暴方式,妨害吳男車輛行進權利,且在供公眾通行道路及轉運站上,其行為足以造成法秩序信賴動搖,漠視他人自由權程度不輕,最後如數判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