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錢失敗竟恐嚇妻兒燒房、砍斷腳 莽男遭起訴
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陳男起訴。(記者錢利忠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陳姓男子疑因個性衝動,妻兒無法與他共同生活,最終以離婚收場,直到他落魄潦倒時,才想起妻兒的好,頻頻向妻兒討要生活費,但他卻不改暴戾脾氣,要錢失敗後動輒惡言相向,還恐嚇要「把房子燒掉」、「先把你一隻腳砍斷」等;妻兒百般無奈下只好報案提告,台北地檢署調查後依恐嚇取財未遂罪將陳男起訴。
檢方調查,去年10月10日國慶日凌晨2點41分,陳男先在新北市八里的住處內,以手機傳LINE向兒子要錢,內容恐嚇兒子:「你明天那$50000沒匯,你就看著辦,我把南崁那個房子全部都打爛火燒…你試試看」。
陳男見兒子的LINE「已讀不回」,又陸續傳多則訊息,揚言「你不要把我搞瘋了,我馬上就把房子燒掉」、「我限你一個半鐘頭回到家裡來,沒有就把房子燒了」、「我等你到早上,你錢沒匯再試試看...我已經花錢叫人要找你,先把你一隻腳砍斷」等內容。
陳男不滿兒子不理會他,另傳LINE向前妻恫嚇:「你們躲起來...我就把南崁的房子全部打爛放火燒掉」;不堪其擾的陳男前妻及兒子,擔心陳男會縱火燒房,為避免陳男犯下不可挽回的大錯,只好報警提告。
檢方認為,陳男恐嚇前妻及兒子的行為,已涉犯家庭暴力之恐嚇取財未遂罪,因此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