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歲女童未坐安全座椅車禍命危 搶救恢復生命跡象
陳男轉彎時只看見遊覽車跟公車,未發現胡婦的車輛。(記者吳昇儒翻攝)
首次上稿 18:12
更新時間 23:43
〔記者吳昇儒/新北報導〕新北市一名胡姓婦人今日下午4時38分,開車載著未滿4歲女兒往行經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往台北方向行駛時,不慎被從仁愛路左轉的轎車撞上。女童因未坐在安全座椅且違規坐在副駕駛座上,疑遭安全氣囊爆炸時撞傷胸部,瞬間失去生命跡象,所幸搶救後救回一命。警方目前已調閱監視器,釐清雙方肇責。
救護人員獲報後趕抵現場,只見副駕駛座上的李姓女童沒有呼吸、心跳、舌頭也有咬傷痕跡,立刻予以急救送至醫院,所幸在醫院搶救之下,救回一命。
警方調查,33歲胡婦載著女兒行經新台五路一段往台北方向時,碰巧左側有一輛遊覽車,擋住她左側視線;而肇事的55歲陳姓駕駛也被該輛遊覽車擋住視線,左轉時看見胡女的車輛已來不及,雙方發生碰撞,導致胡婦車上的兩顆安全氣囊彈開,坐在副駕駛座的女童疑遭氣囊爆炸時的衝擊力撞傷胸口,瞬間失去生命跡象。
女童母親看見女兒失去生命徵象,非常自責,情緒激動到遲遲無法製作筆錄;陳男得知女童救回之後,也鬆了一口氣。
陳男向警方表示,當時自己的視線被停放路旁的公車影響,誤以為往台北的方向的車輛已經變燈停止,所以趕緊左轉,加上胡婦的車輛被遊覽車擋住,左轉時才看到她,但已經來不及了。
據了解,趕赴現場的救護人員救出女童時,並未發現她有繫安全帶,是否有被人移動過,無法得知。
警方指出,此次女童傷勢嚴重的主因,因為未依規定坐在安全座椅上,且又坐在較危險的副駕駛座,同仁抵達時,女童已經送醫,所以不知道當時是否有繫安全帶;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未滿4歲或未達18公斤以上幼童,必須要坐安全座椅,胡婦未讓女兒坐在安全座椅上,將依法開罰1500至3000元;陳男未依規定禮讓直行車也將面臨600以上1800元以下罰款。
陳男看見胡婦的車輛時已經來不及了。(記者吳昇儒翻攝)
雙方車輛發生碰撞。(記者吳昇儒翻攝)
坐在白色車上副駕駛座的4歲女童一度失去生命跡象。(記者吳昇儒翻攝)
警方趕到現場釐清肇事原因。(記者吳昇儒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