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害人媽媽下跪哭求 肇事油漆工被肉搜蛋洗求警保護
王男的肇事車疑似被人私刑蛋洗。(記者張瑞楨翻攝)
〔記者張瑞楨/台中報導〕台中市31歲男子王耀堂在4年前開車於西屯區撞上通過行人穿越道的黃姓女子,導致對方顱內出血一度命危,法院判他應賠償51萬餘元,他卻以工作收入不穩等理由,除了強制險理賠之外,其餘分文未賠,卻到處吃喝玩樂,黃家人生活陷入困境,其母甚至一度向王男下跪泣求「可憐我」,今天王男駕駛的肇事車疑似被「私刑」砸蛋,諷刺的是,他跑到派出所請求保護,並宣稱他沒有不賠,而是分期付款方式談不攏,希望外界能「理性」。
王姓受害女子的姑媽於臉書爆料公社指控王耀堂後,網友很快就肉搜到王男住址等資料,部分網友更主張「私刑正義」,事隔不到一天,王男停在台中市西屯區福順路巷弄內的肇事車,亦即黃女姑媽指稱王男狂飆的「改裝偽跑車」,今天上午就被人砸雞蛋,王男嚇得跑到轄區六分局協和派出所「備案」,他宣稱,很擔心有人危害家人安全,希望員警加強巡邏,他還強調,不是不賠償,而是分期付款方式沒談妥,他已申請調解,有誠意與對方再談理賠,也希望大家理性看待。
王男的父親代替兒子受訪時指出,兒子不是不賠償,而是雙方分期付款沒共識,法院判決之前,雙方就曾針對賠償調解兩次,達成賠償15萬元共識,他們希望每月1萬元分期付款,黃女的姑姑卻要求兩期清償,他們的經濟能力無法支付,只好由法律解決。
台中地院判決書指出,刑事部分,王男依過失傷害罪判刑4月,易科罰金12萬元確定,民事部分,黃女求償156萬餘元,台中地院一審判決應給付51萬餘元,包含30萬元精神慰撫金,扣除4萬餘元的保險給付,王男還要支付近47萬元,王男上訴二審,宣稱生活困苦,臨時油漆工的收入不穩定,精神撫慰金太高,台中高分院二審卻認為,黃女至今仍有腦血管後遺症,應賠償的「精神慰撫金即不宜過低」,駁回上訴而確定。
黃女的姑媽撰文指稱,王男原本有意每月分期付款賠償5000元,之後改為3000元,又降低到2000元,法院民事判決至今已2年,還是分文未賠,被害人家屬卻發現王男每天工資2500元左右,有能力購買新車,還花得起錢改裝,經濟能力似乎優渥,王男與家人擁有日製三菱不同款2輛休旅車、1輛改製跑車(即肇事車)與4輛機車,近期又再購入1輛新休旅車,王男還常於臉書炫耀,與家人旅遊吃喝玩樂享用大餐情景。
黃女的姑媽指出,王男生活優渥,黃女卻因這場車禍陷入困境,黃女的父親不慎觸電身亡,留下孤苦無依的母女,黃女母親甚至下跪抱著王男的大腿,哀求「可憐我,拜託賠我」,場面令人於心不忍,「口口聲聲表示願意支付賠償,並强調没有說不賠償,卻以屢降分期金額」、「如此的無賴,使被害人飽受折磨」。
王男父親代替兒子受訪時指出,兒子不是不賠償,而是分期付款方式未達共識。(記者張瑞楨翻攝)
王男的肇事車被人蛋洗,他嚇得向警方求保護,呼籲大家理性。(記者張瑞楨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