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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補教名師高國華酒駕 辯只吃薑母鴨仍判4個月

高國華酒駕被警查獲,台北地院判高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資料照,記者劉慶侯翻攝)

高國華酒駕被警查獲,台北地院判高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資料照,記者劉慶侯翻攝)

2019/01/28 15:52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補教名師高國華去年12月29日因酒駕被逮,酒測值0.25,他否認喝酒,辯稱只有吃薑母鴨,還一度聲請提審請求法官給他機會,但被法院駁回;台北地檢署本月8日起訴高國華,並聲請簡易判決,台北地院認為酒駕證據明確,依證據判高4月有期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可上訴。

高國華上月29日凌晨2點多,駕車行經台北市中山北路一段,因未繫安全帶,被中山分局員警盯上攔查,高國華一打開車窗,立刻散發出酒味,員警要求他下車施測,酒測濃度為0.25,恰好超過公共危險罪的法定低標,當場被帶回警局偵辦。

高國華被移送台北地檢署後,還一度聲請「提審」,主張他只是喝薑母鴨而已,請求法官給他一個機會;但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高的主張涉及公共危險罪的實體認定問題,應由檢察官偵查、法官審理來認定,不在提審應審核的範圍,因此駁回提審聲請。

法院將高國華還給北檢,檢方複訊後,諭令高國華5萬元交保。北檢偵查後,認為高國華的駕照已被註銷,竟仍無照駕駛,且還有其他前科,不宜讓他緩起訴,本月8日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高國華,並向法院聲請簡易判刑。

高供稱,12月28日晚間和朋友在永和區吃薑母鴨,喝了4、5碗摻米酒的湯汁,原本是搭計程車返家,在家睡了3個多小時後,發現手機遺失,懷疑掉在計程車上,因自認已退酒,才想開車到餐廳尋找,直到被警方盤查,才知道酒測值依然超標,並不是故意酒駕。

高國華曾因炒股案入監服刑,出獄後,聲稱吃「鹿胎盤膠囊」使乾癬症更嚴重,向商家求償10億元與1輛賓士車,案件仍在訴訟中;高國華日前還指控,昔日愛徒高偉用「養小鬼」方式招攬學生,他勸對方走正道,並索討8000萬元損失,沒想到反而被打,但高偉反駁說,高國華疑有經濟困難,才三番兩次上門找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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