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簽賭不算賭博又一例! 基檢:建議修法解決爭議
網路簽賭不算賭博又一例!基隆地檢署認定,網路簽賭屬「封閉」、「隱密」的空間,並非「公共場所」,不構成賭博罪,建議修法解決爭議。 (記者林嘉東攝)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網路簽賭不算賭博又一例!基隆地檢署認定,網路簽賭屬「封閉」、「隱密」的空間,並非「公共場所」,不構成賭博罪,建議修法解決爭議。
基隆市陳姓、褚姓、張姓、黃姓與趙姓等5人在住處上網,向「九州娛樂城」賭博網站,申請帳戶、密碼加入成為會員後,多次上網賭撲克牌、百家樂,105年11月起陸續被警方查獲後依賭博罪嫌送辦。
基隆檢方認為,網路簽賭透過電腦連線上線至「九州娛樂城」的賭博方式及內容具有一定的封閉性,僅與對賭之人私下聯繫,其他民眾無從知悉2人如何對賭,他人也無從得知簽注內容,形同一個封閉、隱匿的空間,並非「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賭博財物」,因此不構成賭博罪,處分陳等5人不起訴。
檢察官另援引最高法院判決建議修法的判例指出,科技進步衍生的新興賭博行為,若認為可責性不亞於刑法賭博罪,有處罰之必要,應循立法途徑修法明定,杜絕爭議,符合罪刑法定原則。
處分書指出,以現今科技進步,電話、傳真或網路都可做為賭博工具。開設投注簽賭網站供他人透過網路連線下注,網站仍屬賭博場所。
唯刑法賭博罪是以「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以出入之場所」為要件,網路賭博究竟該論處賭博罪或社會秩序維護法,還得看個案認定。
本案,網路賭博是透過私下設定帳號密碼,再連線上網賭博,具有一定的封閉性,不能論以賭博罪,但恐涉犯社會秩序維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