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認定附隨組織凍結118億 中影聲請停止執行遭駁
中影文化城外觀。(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認定中影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凍結中影118億元總資產,全部推定為不當取得;中影不服,提撤銷訴訟並聲請停止執行。本訴尚在審理中,至於聲請停止執行部分,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認為不符停止執行的要件,今駁回請求。
北高行稍早釋出裁定理由提到,黨產會依原處分認定中影為國民黨附隨組織屬確認處分,不須執行即可發生法律效果,若原處分經本案訴訟認定違法而判決撤銷確定,確認效力隨即消滅,並無不能回復的情形;再者,黨產會雖認定中影為國民黨附隨組織,但並未認定是不當黨產。
另針對中影主張中投、欣裕台附隨組織案,該合議庭已聲請釋憲,因而要求中影案也應停止執行;合議庭認為,法官之所以聲請釋憲,是因懷疑法律牴觸憲法,應由大法官定奪,但法官並無認定法律違憲而逕行拒絕適用,因此,法院對於是否執行原處分,仍應審查停止執行必要性,即從原處分對當事人是否將發生難於回復之損害。
從中影主張北高行另案已表明「確信違憲之具體理由」而聲請釋憲,「也就認同本案請求在法律上獲得勝訴有相當之蓋然性」,要求本案合議庭應停止執行原處分,自然難以採信。
合議庭認為,中影聲請與停止執行的要件不符,自然不應准許,駁回請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