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怖情人分手談判索還花費 嗆「不給錢就開槍」
警方查獲洪男送辦。(記者陳文嬋翻攝)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恐怖情人!
高市1名洪姓工人大前天與陳姓女友談判分手,要求歸還生活費15000元,竟嗆聲「不給錢就開槍」,陳女馬上打電話報警,洪男趕緊落荒而逃,深知闖下大禍逃不了,深夜到案坦承嗆開槍是恐嚇陳女要錢,警方昨依恐嚇罪嫌函送法辦。
警方調查,嫌疑人洪姓男子(35歲)有恐嚇、重利前科,在食品工廠擔任工人,1月6日發現陳姓女友(24歲)疑似劈腿,與其他男子過從甚密,對陳女心生不滿,要求分手談判。
雙方於隔天晚間8時許,約在曹公路1家超商談判,洪男不滿陳女另結新歡,要求歸還交往費用15000元,包括他幫她付的電話費、生活費等,陳女當場表明沒錢,認為2人在一起花費,是心甘情願付的,怎能分手就要錢?
警方表示,洪男聽了很火大,當場對陳女嗆聲「不給錢就開槍」,陳女馬上打電話報警有人要開槍,洪男一見陳女報警,趕緊落荒而逃,警方據報趕赴現場,洪男已逃之夭夭。
警方指出,洪男當晚自行到鳳崗所到案說明,他坦承犯行不諱,辯稱因一時氣憤,才會對陳女恐嚇要錢,但否認持有槍枝,辯稱嗆開槍是要嚇陳女,沒想到事情大條;陳女也證稱與洪男交往期間,未曾見過他持有槍枝。
警訊後昨將洪男依恐嚇罪嫌函送法辦,鳳崗所長丁順清呼籲情侶應理性交往,分手切勿因一時衝動,衍生暴力行為,避免吃上官司,造成害人害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