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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藝術工程涉弊 前屏大教授林右正判刑1年半

屏東地院審理前屏東教育大學視覺藝術學系教授林右正等人涉嫌圍標公共藝術工程案,僅認定林右正犯行成立,其餘被告均判無罪。(記者李立法攝)

屏東地院審理前屏東教育大學視覺藝術學系教授林右正等人涉嫌圍標公共藝術工程案,僅認定林右正犯行成立,其餘被告均判無罪。(記者李立法攝)

2019/01/07 22:34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前屏東教育大學視覺藝術學系教授林右正等人涉嫌圍標公共藝術工程案,經屏東地檢署依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後,屏東地院最近做出判決,合議庭僅認定林右正犯行成立,併處有期徒刑1年半,得易科罰金,其餘擔任評選及執行委員的學者等7名被告全獲判無罪,可上訴。

林右正是西班牙格拉那達大學藝術博士,曾在國立屏東教育大學(屏東大學前身)教授美術理論、藝術創作、觀念藝術等課程,卻在2013年起陸續爆發以不法手段承攬公部門裝置藝術工程,一度被羈押,後從屏東教育大學離職。

檢方起訴內容指出,林右正成立歐啦、宇田工作室及泓邑創意公司,利用他受聘擔任藝術評審的機會,在多位熟識的執行及評選委員護航下,陸續取得海巡署「加祿廳舍新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案」、台東大學「二期學生宿舍公共藝術設置案」、屏東高中「多育學習中心興建工程公共藝術設置案」等21件工程,不法獲利超過1500萬元。

檢方偵辦後,除起訴林右正外,並將林妻及多位擔任相關標案評選及執行委員的學者列為共犯。

屏東地院合議庭審理後,僅認定林右正所涉詐欺及偽造文書等罪部份犯行成立,分處3至6個月不等徒刑,併處有期徒刑1年6個月,可易科罰金,其餘被告證據不足皆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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