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肄業男詐欺 通緝2年到案判刑
學肄業廖男把經營服裝店的老闆娘騙得團團轉!該案通緝2年廖才到案,審理期間私下已賠償盧女與張老闆,台中地院依侵占、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合併判處8月徒刑。示意圖。(資料照)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大學肄業廖男把經營服裝店的老闆娘騙得團團轉!騙盧姓女老闆花230萬買車轉售賺差價,車子卻被他拿去典當換現,又以盧女名義買機車代步,取得機車行老闆信任後,訂購141萬大型重型機車,還沒付錢車子也把重機典當換現,隨即逃逸無蹤,經通緝多年到案,廖男被依侵占、違造文書及詐欺等罪判8月徒刑。
判決書指出,廖男有詐欺、偽造文書前科,2013年間任職盧女所經營服飾公司,同年向盧女稱:有部福特廠牌自小客車,型號、款式均屬稀有,購買後轉售,可獲得價差利潤,同年11月盧女花了230萬元購入,將車交給廖男保管,委託他轉售,可是幾個月後不詳日期,就被廖男拿去典當換現,盧女再也找不到廖男,2015年農曆過年盧女輾轉得知車在當鋪,才以70萬元向當舖贖回。
廖男因處理自小客車轉售事宜,逃亡時身上還有盧女雙證件,2015年1月前某日,到某機車行持盧女證件,以7千元購入普通重型機車,誆稱要買給女友騎,並過戶到盧女名下,幾個月後盧女接到一堆燃料稅繳納通知單及交通違規罰單,才知上情。
而與機車行張老闆認識後不久,又上門看上一部大型重型機車,談妥總價141萬餘元,但過戶後車交給廖,廖卻沒有按時來繳車款,未支付分文,約2週後又拿到「全勝當舖」典當,機車行張老闆幾次催討車款無效,查知已遭典當且已流當,始知受騙。
該案通緝2年廖才到案,審理期間私下已賠償盧女與張老闆,台中地院依侵占、偽造文書、詐欺等罪合併判處8月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