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偉銘之子車禍案維持原判 朱女不得再上訴
包庭政前幾次出庭後受訪情形。(記者陳恩惠攝)
[記者陳恩惠/台北報導]藝人包偉銘的兒子包庭政2016年10月,開著賓士車在台北市承德、民族西路撞上違規的朱姓女騎士又波及其他車輛,導致7人受傷,士林地方法院考量包已賠償6名被害人,認為包和朱雙方皆有肇責,今年9月依過失傷害罪將包庭政簡易判處3個月有期徒刑、緩刑3年,得易科罰金;朱婦不滿上訴,士林地院今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朱女不得再上訴。
本月18日最後一次審理時,坐輪椅戴著護頸出庭的朱女表示,案發當天的目的地是北投,自己是直行,沒有左轉或迴轉,並當庭指責「包先生亂講話」,懷疑是包闖紅燈,才會以時速81公里的速度撞到她,還說自己的醫藥費已花了70幾萬元,目前仍在復健,但仍會不時暈眩、四肢僵硬。
包在審判過程中承認超速,也願意賠償,對於朱婦要求1500萬的賠償,落差太大和解失敗,包庭政說,他實在無法負擔,每個月已經在負擔其餘傷者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