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糾紛塞毒誣陷前同事 她被判刑2月要入獄
2018/12/28 14:00
〔記者陳慰慈/新北報導〕在新北市板橋區牛排店工作的洪姓女子與黃姓男同事因共事上有嫌隙,洪女離職後,竟把三級毒品K他命放在黃男機車的前置物箱內,再撥打電話向警方檢舉黃男販毒,新北地院考量事後兩人達成和解,今依誣告罪判洪女有期徒刑2月得入獄,可上訴。
判決指出,洪女與黃姓同事因工作糾紛而吵架,去年2月14日,洪女撥打公共電話向新北市警方舉報,黃男販賣毒品,見警方尚無動作,翌日晚間7時許,洪女騎乘自機車行借來的代步摩托車到牛排店,把自不詳人士處取得的一包淨重約0.28公克的K他命,偷放到黃男機車的前置物箱內,並再度打電話向新北市警局檢舉黃男,還反問警察:「昨天你們怎麼沒有去查」,警方派員前往調查,果真在黃男機車前置物箱查扣K他命1包。
黃男到案時,否認販賣、持有K他命,表示「我沒有吸毒!」黃男驗尿也無毒品反應,警方因此未依販毒罪嫌將黃男移送地檢署,並調取勤務指揮中心資料及監視器畫面,揪出洪女涉嫌陷害黃男。
審理時,洪女坦承犯行,但主張患有憂鬱症,導致缺乏辨識行為能力,法院委請院鑑定認為洪女雖有重鬱症,但行為當時並無精神障礙問題,審酌洪女已與黃男達成和解獲得原諒,判洪女徒刑2月,但誣告罪非最重本刑5年以下有期徒刑之罪,因此不符易科罰金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