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後口角他隨手揮杯砸瞎板模工左眼 法官從重判賠263萬
酒後口角他隨手揮杯砸瞎板模工左眼,新竹地院法官從重判賠263萬!(記者蔡彰盛攝)
〔記者蔡彰盛/新竹報導〕出獄不到半年的周姓男子,2015年在卡拉OK喝酒時,與素昧平生的朱男起爭執,隨手將酒杯砸向對方,哪知竟不偏不倚正中左眼,導致朱男一眼失明,而朱男本是板模工,台大醫師確診他瞎掉左眼後已經喪失立體感,終生無法再組立板模,新竹地院重判一時衝動的周男需賠償263萬元!
判決書指出,周男2015年8 月22日晚間在卡拉OK喝酒時,與素未謀面的朱男發生言語爭執而心生不滿,憤而持手上玻璃杯砸向朱男臉部,沒想到竟砸到左眼,導致眼球破裂、左眼全層眼瞼裂傷併異物(玻璃崁入)傷害,治療後左眼仍無光感、視力確定無法回復。
本案經過3年多後,經台大醫院新竹分院診斷,朱男左眼目前仍呈現嚴重毀損,左眼仍無光感,朱男說他原本是板模工,做的是板模組立工作,需要雙眼視力及平衡,否則會影響準確度,他受傷後兩眼視差過大,已經喪失立體感,已無法擔任原來的板模組立工作,綜合無法工作的損失加上精神慰撫金,他決定向周男求償487萬元。
法官調查,有常業詐欺、偽造文書等前科的周男,2015年3月才假釋出獄,審酌案發前二人素不相識,僅因略有口角,一時氣憤,未能克制暴躁個性,衝動莽撞,任意持桌上玻璃酒杯丟擲被害人臉部、眼部,犯罪手段顯屬可議,且所丟擲之杯子因擊中左眼導致瞎掉,身心受有重大痛苦,所生危害非輕,行為自應予嚴懲,刑事部分依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刑4年6月。民庭法官最後判周男應賠償263萬元給朱男。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