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二女險遭性侵 一句話喊回獸父理智
少女小琪遭父親出手猥褻,但為維護親情,一開始不敢向任何人說。(情境照)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少女小琪(化名)萬萬沒想到自己的生父竟想將她撲倒!在小琪國二那年父親就常出手猥褻,但為維護親情,不敢向任何人說,直到某日下課返家,父親到她房間,強扯她的內褲欲侵犯時,小琪向父親大喊:「你自己就有老婆!」讓生父停止侵害,最後小琪跟著母親去報案,法官念在小琪父有悔意,以刑法59條減刑,二審依家暴妨害性自主,判處1年9月徒刑,緩刑5年。
小琪的父親是國中畢業的果農,平時會打臨工補貼家用,與妻子育有3名子女,他疑看見小琪國中正在發育,忍不住性慾,多次向小琪伸出狼爪猥褻。小琪受害不敢向母親說,個性逐漸變得叛逆,不知情的母親對小琪的轉變相當失望,讓小琪更為矛盾。
小琪國二那年,她放學回家,沒想到父親突然闖進她的房間,先伸手抓了她的胸部,小琪想反抗卻不敵蠻力,父親強扯她的內褲,將她壓倒在床上,當父親急忙中脫下褲子準備性侵小琪時,小琪向父親怒吼:「你自己有老婆!」讓父親懸崖勒馬,未釀成大錯。
事發後,小琪父自己也覺得很丟臉,連夜搬出家門,小琪母發現不對後,詢問之下才得知,原來小琪叛逆的背後,竟是丈夫伸出狼爪造成,相當懊悔並帶小琪向警方求助。
檢方依加重強制性交、家暴妨害性自主罪起訴小琪父,但一審法官認為,小琪父犯後有悔意,並稱「正常的父親不會對女兒這樣子」,並積極參加「修復式司法試行」方案,經心理治療師輔導,修復家庭關係,小琪與母親也當庭表示願意原諒父親,因此依刑法59條減刑。
但是檢方認為以59條減刑不適合,提出上訴。小琪父辯護人則指出,小琪父符合刑法27條,出於自我意識終止犯罪的中止犯,可以減輕或免除家暴妨害性自主或加重強制性交罪。
但是二審法官認為,小琪父是因為聽到了小琪說的一句話才停止犯罪,但這算是外來的影響因素,不算出自良心發現才停止犯罪,不符合中止犯條件,應該符合障礙中止犯,沒有達到減刑的條件。不過在案發後小琪父主動搬出、道歉,付費接受心理輔導,並獲得小琪與妻子的原諒,符合刑法59條的減刑條件。
目前小琪父已經搬回家與小琪同住,法官顧及小琪的家庭結構,讓家庭功能繼續運作,判處1年9個月徒刑,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