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開17槍傷3人 被判10年還要賠償367萬
吳男認錯人,持槍對車內朱男亂開槍。(資料照,記者楊政郡翻攝)
[記者楊政郡/台中報導]2017年9月在台中市太平區東平路上,吳東宗酒後誤認仇家來尋仇,持手槍朝路旁駕駛朱男(後座妻子及兩幼子)等掃射17槍,造成朱男身中3槍,副駕駛王男遭流彈波及,路過的林姓女駕駛也被流彈波及肚皮,台中地院判吳嫌10年有期徒刑,又判須賠償朱男367萬餘元。
判決書指出,吳嫌在東平路住處,因懷疑在對面麵店騎樓擺菜攤賣菜的蔡男,經常在背後講他壞話,說他有不法勾當等,兩人也起口角。
2017年9月21日下午3時許,吳男看到東平路上停了一輛自小客,自己就非常緊張,車內駕駛很面熟,就懷疑是蔡男找來尋臖,其實車內朱姓駕駛是來找吳男之姪子聊天,吳男姪子也趴在車旁與車內人員聊天,車內還有副駕駛座王男,後座有朱妻及兩名均未滿1歲的子女。
吳男像發瘋似的,拿出90改造手槍,兩個彈匣內有21顆子彈,不分青紅皂白,拉開姪子就朝車內駕駛座連開7槍,朱男右手肘、右肩和右胸身中3槍,負傷的朱男趕緊倒車迴轉逃命,最後因身中多槍失血過多,失控撞到路邊電線桿才停車。
吳男看到蔡男出現在麵店內,又朝店內開6槍,吳男又走回朱男車旁,朱妻趕緊抱著孩子下車逃離,副駕駛王男受輕傷,跨到駕駛座趕緊要把車開走,吳男又從車側及車後連開4槍。路過的林姓女駕駛,肚皮被流彈擦傷(未提告)。
這一陣亂射,吳男被依殺人未遂等罪判10年,而朱男受傷嚴重,請求民事賠償,法官判吳男須賠償367萬餘元給朱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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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男被開槍,車子失控撞及電桿。(資料照)
警方荷槍實彈逮捕亂開槍的吳男。(資料照,記者楊政郡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