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開車油用完竟被帶回警局 原來是遭妻控侵占車輛
2018/11/07 18:55
〔記者蔡政珉/苗栗報導〕苗栗縣警察局通霄分局指出,桃園市24歲李姓男子,因與妻子感情不睦,9月底便開車外出四處兜風,遲遲未歸。李男5日下午5點多開車行經通霄鎮台1線路旁時,因轎車油量耗盡暫停路邊,民眾擔心出事報警,警方趕赴現場後才發現,原來李男竟被24歲郭姓妻子控告侵占,昨天依侵占罪嫌移送。
原本看似平常、車水馬龍的通霄鎮台1線旁,有民眾5日下午發現李男將車停靠一旁後遲遲無動作,加上車流量大,民眾擔心李男自尋短見或是因停車位置靠近路旁被其他車輛殃及出事,只好報警協助。
結果警方到場後發現,李男竟被遠在新北市的妻子控告侵占車輛,「為民服務」改成詢問侵占筆錄,也讓警方傻眼,顯得十分尷尬。
警方詢問李男是否侵占妻子車輛時,沒料到李男竟乾脆坦承,並說購車後只負擔前5期的分期貸款。雖然李男明顯不想透露太多家務事,但臉上仍不時表達出無奈之情、哀聲嘆氣,對警方問話只簡短回應「是」;而郭女接獲警方通知趕赴通霄警分局後則說,車輛其餘26萬餘元分期付款都由她與家人繳清,李男只負擔3萬餘元。不滿李男將車開走完全卻未知會自己,且時間超過1個月,才憤而控告李男侵占。
郭女向警方供稱,自己不會開車,所以購車之後車輛交給李男駕駛,但李男在外欠錢,原本想賣車籌錢償債,但李男竟將車開走且聯絡不上,自己與娘家父親都氣憤不已,堅持對丈夫提告。雖然兩人年紀尚輕,警方試圖勸說,但李男從頭到尾似乎不想抗辯,而郭女則難以掩飾憤怒,讓警方也無從調解,訊後依侵占罪嫌將李男移送偵辦。